洁's profile内心的平安那才是永远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Blog


    August 09

    当……在靠近

    几度提笔,又几度扔掉,
    很久没有更新了,打开页面准备写点,两三字后又关掉,
    已经发生过七八次了
    有点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怎么说,以后会不会被不该看到的人看到
     
    现在QQ上碰到以前的同学,打招呼都开始用:什么时候结婚?! CN!!!
    空间上都是看似不一又相差无几的婚纱照,
    貌啊神啊合还离的,只有相片上的人自己知道了
    结婚不单是发乎情止乎家的自然过程,
    而是牵扯到很多必经流程的琐碎,给别人看的秀场
     
    总觉得离目的地差一点,
    原来觉得的幸福接近时又好像会跌价--人Jian啊!
    不够勇敢,占有欲又太强,选择一种稳妥的
    而timing又是如此的……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环节个个紧扣,少了哪一次巧合仿佛都会走不到这一步
     
    喜欢的不一定要拥有
    拥有的一定要珍惜
    伤害了的如无法回头
    谨记不要再次伤害
     
    p.s. 7.16-21 H2428试航,最开心的一次,也是最轻松的一次
    三陪:培培,坤哥,宝
    不用打卡的日子,穿拖鞋短裤上班的日子,天天有水果吃的日子
    今年是一去不复返了--09年试航收山之作
     

    Comments (8)

    Please wait...
    Sorry, the comment you entered is too long. Please shorten it.
    You didn't enter anything. Please try again.
    Sorry, we can't add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To add a comment, you need permission from your parent. Ask for permission
    Your parent has turned off comments.
    Sorry, we can't delete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You've exceeded the maximum number of comments that can be left in one day. Please try again in 24 hours.
    Your account has had the ability to leave comments disabled because our systems indicate that you may be spamming other users. If you believe that your account has been disabled in error please contact Windows Live support.
    Complete the security check below to finish leaving your comment.
    The characters you type in the security check must match the characters in the picture or audio.

    To add a comment, sign in with your Windows Live ID (if you use Hotmail, Messenger, or Xbox LIVE, you have a Windows Live ID). Sign in


    Don't have a Windows Live ID? Sign up

    佳峰 朱wrote:
    to 洁:如果我们把人的灵魂进一步划分为理智与情感的话,那么,当我说“如果你喜欢他/她,那么你想要拥有他/她”时,我仅仅是指情感层面上的一种心理倾向;而“但我又不配拥有”则是通过理智层面的反思而给出的一个结论或指令,这里它起到了一个遏制感情的作用。当然,这两个层面最终会体现在一个统一的意志(及其外化的行动)之中:如果情感压倒了理智,那么你就会有想要拥有他的意志以及相应的行动;反之亦然。

    遵循卢梭对异化的文明社会的批判,我很同意KD的观点:没有谁不配拥有谁,只有彼此喜欢不喜欢。

    Sept. 18
    D Kwrote:
    没有谁不配拥有谁 只有彼此喜欢不喜欢
    Sept. 16
    wrote:
    To 佳峰:你说的“如果你100%喜欢他/她,那么你100%(想要)拥有他/她”。如果觉得不配拥有呢?
    Sept. 15
    今夕何夕wrote:
    楼上的留言好长....
    Sept. 14
    佳峰 朱wrote:
    吃饱晚饭,无所事事,继续纠缠“喜欢是否蕴含拥有”的话题。

    yj的反驳具有直觉上的合理性:我们一般认为,如果你喜欢某个人,但又不在意失去他/她,那么你就不是真的喜欢他/她。因此,如果你100%喜欢他/她,那么你100%(想要)拥有他/她。不过,不难发现“喜欢蕴含(想要)拥有”这个命题之所以能成立,完全依赖于“失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即,喜欢却不在意失去,这是不可理喻的),而“失去/拥有”本来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个人的拥有就是另一个人的失去)。因此,如果只存在两种可能——要么失去,要么拥有,那么喜欢就蕴含了(想要)拥有。

    那么,我们是否能设想别的可能性?一种既不拥有、也不是失去的状态,就像思想家们在设想私有财产出现之前的自然状态。例如在卢梭的思想试验中,(少量的)自然人共同享有(丰沛的)自然物产,但他们并无“占有”(possession)与“财产”(property)的观念。卢梭说:“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可见,占有或拥有与文明社会是内在勾连的。

    如果说因为文明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及其伴生的罪恶而偶尔让我们怀念那个单纯质朴的自然状态的话,在男女关系上跳出文明社会的“拥有/失去”观念似乎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那是一种文明社会称之为“(随意)野合”的状态。但或许我们不应该这么早下结论,毕竟,充斥着“一夜情或数夜情”的文明社会居然很像自然状态中的随意野合。“喜欢的不一定要拥有”这大概是一夜情爱好者所能作的最有力的回应了。

    就男女关系而言,我个人所能设想的可行方案不是完全抛弃“拥有/失去”的观念,而是在文明社会的框架中改变“单一拥有者”的观念。即一个人的拥有就并不意味着另一个人的失去;具体点说,就是废除一对一的男女朋友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夫一妻制(monogamy)对其他形式的男女关系(如polygamy)的排斥。扩大“拥有者”之子集带来结果是,“失去”将不再是痛彻心扉、不可忍受的;这样“喜欢但不怎么在意失去”就变得可以理解了。

    反对(自愿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或多妻多夫的主要观点是:爱是专一的。这个观点其实可以拆分为:1)喜欢/爱蕴含着拥有;2)拥有/占有是个人性的、单一性的。而以上我的分析试图表明,这个观点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私有财产观念的影响,而私有财产观念的出现具有历史偶然性,因此它并不是道德上绝对正确的。

    如果我以上的分析是有说服力的,那么,结婚就发乎情而不止乎家了,家则发乎(首)婚而不止乎情了。即如果polygamy是道德上可允许的,那么出现了首婚之外的情,照样可以通过二婚乃至n婚来组建一个更大的家。

    to 洁:1)我这次学乖了,主动承认我是因为无聊(而不是因为暗恋你)才写了那么多字
    2)以上文字绝无暗示,说了“喜欢的不一定要拥有”的你就一定向往一夜情或者polygamy;当然,它也并不排除这样一 种可能性,即或许你还真就那么想的呢^_^
    Aug. 14
    佳峰 朱wrote:
    “结婚发乎情止乎家”这话挺有意思。如果说结婚是发乎情而止乎家的话,那么,家就是发乎婚而止乎(婚外)情了。

    前段时间和台大的老朋友yj吃饭,席间我表达了对男女朋友这种关系的质疑,我的大概意思也是“喜欢的不一定要拥有”。yj的反驳是:你看着喜欢的被别人“夺走”,难道不后悔不心痛么?我当时就给噎住了。

    Aug. 14
    轶欧wrote:
    哈哈,看来我要借你这文章的开头了,我也是,想写,却懒了。感觉你的这一次是挺好的一个状态,支持中,也为你高兴的!既然是“环节个个紧扣,少了哪一次巧合仿佛都会走不到这一步”,那其实,以前的那些也是一样,以前的种种巧合也暗示了它必须结束的结局。所以那注定的结局也就没有必要为总说不清楚的所谓的伤害而拖累了。走下来,我才发现伤害其实并不存在。有一个培培啊,好怀念,我的小名!嘻嘻!
    Aug. 9
    april yangwrote:
    恭喜你祝福你。。。看来是幸福在靠近:)
    Aug. 9

    Trackbacks

    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wjsjh17.spaces.live.com/blog/cns!4502D91B428BF1D4!1511.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 None